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教务处组织了2025年度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。经二级学院申报,教务处初审、教学委员会及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议、学校审定,我校2025年度拟申报增设智慧建筑与建造本科专业,拟将建筑学、城乡规划专业修业年限由五年调整为四年,专业基本信息如下:
专业代码 |
专业名称 |
修业年限 |
学位授予 门类 |
申报学院 |
备注 |
082807T |
智慧建筑与建造 |
四年 |
工学 |
建筑工程与规划学院 |
申请新增 |
082801 |
建筑学 |
四年 |
工学 |
建筑工程与规划学院 |
调整修业年限 |
082802 |
城乡规划 |
四年 |
工学 |
建筑工程与规划学院 |
调整修业年限 |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2025年7月24—30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书面反映至教务处教改科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,请署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,请加盖单位公章。
联系人:万老师 联系电话:13907026977
附件:
1.智慧建筑与建造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
2.建筑学(四年制)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
3.城乡规划(四年制)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
教务处
2025年7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