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住户:
根据学校要求,24栋公寓恢复成学生公寓,居住在24栋1层至4层教师要求在2017年8月30日前全部搬离或退房。为了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序退房并完成搬迁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新引进的博士直接搬至红楼;按协议已到期的博士原则上应退房,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延期退房申请,经批准后在红楼安排临时用房。
2、其余教师如要继续租住学校住房,必须符合是单身且在九江市无住房的条件。
3、申请住房教师,请在2017年7月5日前把个人的申请入住材料交国资处,国资处收集齐全后报分房小组审核,通过后再分配住房。如不符合住房条件的请于2017年8月30日前退出居住的24栋公寓,延期不退将追究责任。
特此通知!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17年6月29日
上一篇:关于刘晓东教授(院长)赴瑞士科访的公示
下一篇:关于领取教工体检报告的通知
学校地址: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Email:jjuxb@jju.edu.cn 邮政编码:332005 招生电话:0792-8310030 8310031
Copyright © 2020 九江学院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:赣ICP备10004574号 赣公网安备36040202000313